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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签署《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协议》

编辑: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19-9-23 阅读:311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签署《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协议》

    2019年9月20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在美丽的黄河之滨兰州,签署了《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合作协议》。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副会长、《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刘桂明,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海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张治国副教授及甘肃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卢晓川,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祖国,兰州市法学会秘书长龚利军,兰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玉萍出席签约仪式。
     
        
    
     仪式开始,甘肃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卢晓川致欢迎辞,肯定了此次实践基地共建是法律文书研究的新模式、新举措。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马宏俊在致辞中特别强调: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共建合作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研究基地,并提出选题要来源于实务,设计的课题要凸显我们的特点,在实践和实务中研究、探索新时期法律文书的创新。随后兰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玉萍发表了感谢致辞。
     2019年9月20日上午9时25分,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签订协议。

       

     签约仪式后,马宏俊教授、许身健教授、张治国教授现场授课。来自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及省内其他律所的同仁们共同聆听了马宏俊教授《律师法律文书写作概述》、许身健教授《美国法学院的法律文书课程》,张治国教授就讲座内容发表点评意见。随后,由刘桂明副会长为本次会议作了精彩总结点评,提出了“八言”期望,即:言之有时、言之有物、言之有趣、言之有理、言之有序、言之有情、言之有范、言之有据。各位嘉宾的演讲使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法律文书是衡量法律人综合素质的体现,是律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体现。法律文书既是需要经过实践检验的作品,也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过程。法律文书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促进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繁荣法律文书学研究,锻炼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完善律师办理案件水准。今天的签约,是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的新举措、新探索。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作为“共建基地”成员单位,将在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指导下,在律师法律文书研究、制作、实践方面,开启新的起点,为服务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