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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铺开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编辑: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05-4-24 阅读:530

 4月17日,湖南娄底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市区公证律师股长和全体律师召开会议,就全市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进行了动员部署。 


  自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0余年来,律师执业机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国资所”到“合作所”、“合伙所”、国资所并存的变化,目前我市19家律师事务所均为合伙律师事务所。 

  由于种种原因,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有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名为合伙,实为个人办所或“个人执业联合体”,未真正形成合伙机制,合伙人及其他执业律师基本上采取个人承办案件、分配提成的方式,管理松散;有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无章可循,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增强律师律业自律管理能力,市司法局按照国家司法部的部署,开展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增强管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内容主要有规范合伙主体、规范收案行为、规范收费及分配行为、规范内部监督管理行为、规范管理机构、规范管理责任、规范党建工作等。这次活动自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4至6月为动员学习阶段,7至8月为整改督查阶段,9月为总结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