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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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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发布2005法治蓝皮书

编辑: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05-12-29 阅读:527


  人是生而社会性的,从自然之治到贤人之治,最终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依法而治,这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理性选择。之所以选择法治,不仅仅在于法治的安全有序,更在于法治所根植、所培育的正义、民主、自由、平等之精神,这是人有尊严地投身社会生活的根本。 

  法治的要义是形成一种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状态,所以法治不仅要关注、干预甚至重塑社会生活,而且法治自身就是现代社会生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不是玄虚的,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每个层面、每个角落。 


  2005年的中国,在法治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作为始终关注国计民生、传播法治理念的法治专业媒体,我们选择了一些发生在这一年里的法治性事件,无论是标志性的事件,还是一些看似简单的点滴小事,都从正反两个方面体现、推动着我国法治的进程。法治的脚步不会停歇,我们的目光也会追随不止。 

  一、人物篇----平凡人的法治片断 

  1、佘祥林??清白的“罪人” 

  入选者:佘祥林湖北农民 

  关键词:冤案检讨 

  入选理由:11年前,佘祥林被控杀妻,1994年和1995年他两次被宣告“死刑”,后又因证据不足“幸运”地逃过鬼门关。1998年6月15日,佘祥林仍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7年后的愚人节,入狱11年的佘祥林终于步履蹒跚地迈出了湖北省京山县沙洋监狱的大门。10月27日,佘祥林及其家人与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签订协议,共获国家赔偿45万元。 

  佘并非冤案中的唯一受害人,但对冤案的检讨因佘案的戏剧化展现而达到了一个顶点。与佘祥林一并跳入人们眼帘的还包括了在他之前或之后的冤案当事人----辽宁李化伟,河北聂树斌,河南胥敬祥……这些名字的背后,是一个个公民的生命,他们有的死了,有的还“侥幸”活着。而无论在世抑或逝去的人,都一次次显露出现行司法制度中的种种缺憾,促进社会反思,促进制度改进。 

  岁末,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消息说,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已经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计划。“无罪推定”、“沉默权”、“律师在场权”将很有可能被写入《刑事诉讼法》。也许我们可以期待在来年,不再有冤案迭出。 

  2、郝劲松----维权斗士 

  入选者:郝劲松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公益诉讼 

  入选理由:20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 

  在打这些官司时,郝劲松创造了3个第一,他第一个“因火车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将铁路告上法庭;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火车站退票不开发票;第一个举报地铁收费厕所不开发票。他也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 

  然而在我们这个以成文法为传统的法律体制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既需要千千万万个郝劲松的推动,更需要制度层面的及时跟进。因为“郝案”毕竟只是一次次的个人诉讼,而无法成为推而广之的“判例”。在“郝劲松事件”中,铁道部唯一具有普遍意义的回应更多仍依赖于它的自觉。根据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的通知,2006年3月1日后,所有火车都必须配备发票,依法缴纳税金。 

  3、陈建教----“卧底”代表 

  入选者:陈建教常德市石门县新关镇党委副书记 

  关键词:民意代言 

  入选理由:陈建教是湖南省人大代表,而在全国10多个省份的老百姓眼中,他是“青天陈代表”。 

  为维护民工利益,他卧底北京,掀开《皇城脚下建筑工地的黑幕》,震惊了中央领导,公安机关开始对建筑工地打骂民工的问题介入调查。随后,北京全市集中开展了“首都建设者慰问”活动,共兑付了劳务费1.4亿元。他“南征北战”,解救人质和被骗民工达980人,为民工讨工资1150多人次。他还只身三扮民工卧底长途大巴,揭露粤湘公路客运线车匪路霸恶行。 

  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是代表选区民众参政议政的“政治人”,陈建教让我们看到了人大代表对身份的自认。一个“监督者”、一个“批评者”和一个“民意代言人”的角色意识正在深入到越来越多的代表心中。 

  4、杜宝良----遭遇万元罚单 

  入选者:杜宝良安徽进京务工人员 

  关键词:人性化执法 

  入选理由:2005年6月,安徽进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得知,他在北京真武庙路同一地点违反禁行标志105次,均被“电子眼”拍摄记录在案,须交罚款10500元、交通违章记分210分。这意味着,起早贪黑、以卖菜谋生的他一年白干了。杜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围绕“杜宝良案”,不少人对交管部门的执法效率和执法手段产生了质疑,他们认为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并非最终目的,以罚代管对于交通秩序的改善并无帮助。 

  因这份“万元罚单”引发社会热议而推动的人性化执法改革在这个年度里次第展开: 

  6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市局将整改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6月21日,江苏省公安厅宣布,自8月1日起,将实行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曝光达3次,交警未告知的,其后相同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7月14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布,对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行为将增加邮寄书面告知书和街头信息亭查询服务…… 

  5、蒋汉生----正义的捍卫者 

  入选者:蒋汉生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 

  关键词:捍卫公正 

  入选理由:52岁的蒋汉生,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从检20年来,蒋汉生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其中抗诉案件70多起。 

  1991年春天,河南周口接连发生了10多起入室抢劫、盗窃案。周口市鹿邑县杨湖口乡农民胥敬祥被认定有作案嫌疑并被刑事拘留。几天后,胥敬祥“招认”了“犯罪事实”,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今年3月,被关押了13年的胥敬祥,被无罪释放。而这起历经三级法院、5次审理的错案,之所以能得以平反昭雪,正是因为蒋汉生历经7年的努力。 

  有人说蒋汉生是个“犟”脾气,爱“较真儿”。他说:“检察官必须讲法律,讲是非,讲公正,决不能让有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也决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冤屈!” 2005年8月,蒋汉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 

  6、张正春----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质疑者 

  入选者:张正春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学者 

  关键词:环评风暴 

  入选理由:3月22日,“世界水日”,张正春走进圆明园,被眼前的白花花的塑料惊呆了。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张正春意识到: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是一次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和文物破坏。有报道称,这次大规模的铺设塑料的费用高达1.5亿元之多。在张痛心疾首且不遗余力地质疑下,圆明园防渗工程成了“环评风暴”中的焦点事件。3月31日,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被叫停。4月13日,环保总局举行公众听证会,就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听取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此前的1月,国家环保总局以“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名义,叫停了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这是《环境评估法》实施后,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规开工项目。有评论称,“环评风暴”真的来了。虽然“风暴”式治理不可能使一切违法现象都迎刃而解,但我们仍然切实地感受到“风暴”在强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理念的作用,环保意识日渐深入人心。 

  7、遇难矿工----苦难的群体 

  入选者:中国矿工 

  关键词:矿难频仍 

  入选理由:此起彼伏的矿难已经成为中国的“内伤”之一。近两年,全国各地死亡10人以上的矿难就有180多起,平均每7天半就发生一起。中国矿工所面对的,是随时可能吞噬无数兄弟生命的井下劳作,明天能否生还,始终是一个未知数。矿难屡禁不止,伤亡触目惊心。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对矿难的根源总结为“官商勾结,官煤勾结”,“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埋单”,这无疑是中国矿难的典型性特征。“腐败不止,矿难未已”。如果不能在整个矿业消除腐败,矿难将是中国矿工的宿命。 

  二、法律篇----影响中国人的方方面面 

  1 、《反分裂国家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日期:2005年3月14日 

  实施日期:2005年3月14日 

  法条要点:该法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台湾问题的性质;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入选理由:《反分裂国家法》将长期以来的对台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完整地固定下来,不仅表达了追求和平统一、反对“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的国家意志和全民意志,同时为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遏制“台独”、发展两岸关系、保障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批准单位:中国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加入日期:2005年10月27日 

  公约生效日期:2005年12月14日 

  法条要点:确定贿赂、贪污、挪用公款、影响力交易、窝赃、滥用职权、资产非法增加、对犯罪所得洗钱、妨害司法等9种腐败犯罪行为;强调在对腐败犯罪有效打击的基础上,坚持多学科、综合性、广领域的预防战略;坚持各国依法独立开展反腐败的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坚持对腐败犯罪行为的打击、预防和对腐败犯罪所得监控、剥夺并重;在建立、完善境外追逃、追赃机制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入选理由:惩治数以千计的外逃贪官,并追回被贪官转移到国外的巨额国有资产,让我们对这部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充满了期望。更何况,《公约》对我们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同样也是益处多多。 

  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5年10月27日 

  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 

  法条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600元。 

  入选理由:从800元到1600元,意味着工薪阶层的纳税面降到26%,意味着国家税收减收280多亿,数字的变化意味着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广大工薪阶层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利益,有利于发挥个税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 

  4、《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实施日期:2005年11月18日 

  法条要点:重大动物疫情只能由农业部公布;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控制、扑灭措施;紧急免疫接种免费并合理补偿两种损失;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拒绝阻碍疫情监测或知情不报最低受罚2000元;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等6类行为将受到严惩;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入选理由:民以食为天。禽流感的威胁,大大加剧了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颁布无疑是给广大消费者及时服下了一颗定心丸。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5年8月28日 

  实施日期:2006年3月1日 

  法条要点:调整范围扩大加强了对私权保护的力度;处罚方式的细化可以限制行政机关裁量权;取消民事赔偿裁决权,明确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 

  入选理由:法治的标志是依法治权,尤其是警察的行政执法权,《治安管理处罚法》正是一部规范警察权,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法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5年4月27日 

  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 

  法条要点:详细规定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以及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等内容。 

  入选理由:《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对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7 、《信访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日期:2005年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法条要点:规定畅通信访渠道成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性质和职责范围;规定信访人进行信访活动时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入选理由:“畅通信访渠道,以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机制,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强化工作责任,促进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信访局负责人的话足以表明这部条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4年8月28日 

  实施日期:2005年4月1日 

  法条要点: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增强交易的安全性。 

  入选理由:2005年的4月1日对我国信息化的发展来说,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因为从这一天起我国信息化将告别过去无法可依的历史。虽然说《电子签名法》只是我国电子商务历程中一部从局部入手的法律,但是它的诞生使我们看到了我国在信息化领域探索法治管理的良好开端。 

  三、公益诉讼篇----个人的努力公众的权益 

  1、关键词: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费,收了54年 

  事件:每张火车票内都包含了按票价2%强制收取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铁路部门这一做法已悄然实施了5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发现了这个“惊人秘密”,并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 

  点评:强制保险费,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收了54年,够长吧? 

  更大的悬念则是:这笔钱,还得再收多少年? 

  2、关键词:退休 

  女职工早退休5年是男女平等吗 

  事件:认为女职工早退休5年的规定违反了宪法中的男女平等的原则,建行河南省平顶山市分行周香华起诉单位,讨要男女平等退休权。 

  点评:全国有多少女性?又有多少女性面临周香华一样的尴尬? 

  这场官司,不是周香华一个人的,她是代表全体女性打的。 

  3、关键词:进城费 

  从什么时候开始,进城也要收费了 

  事件:因为“进津费”、“进沪费”,北京市民李刚先后将天津和上海路政管理部门告上法庭。 

  点评:和政府较真,结果的不美妙是注定的。李刚让人尊敬之处在于,天津赢不了,我接着告上海。路人不再交冤枉钱的愿望,将在李刚的一次次败诉中实现。 

  4、关键词:绿色蔬菜 

  “绿色蔬菜”也许并不“绿色” 

  事件:沈阳嘉禾公司出卖的“绿色蔬菜”,都是从菜市场上买来的普通蔬菜贴上绿色的商标。刘女士为此起诉“嘉禾”,称“索赔到一分钱就是成功”。 

  点评:“就为了给父亲吃最好的,我才买‘嘉禾’绿色蔬菜,可谁承想……真想让那些骗人者来看看我的父亲,他们欺骗了一个女儿最大的孝心!”刘女士这么说。 

  这样的公司,要是没人跟它较真,还不知要干出多大的缺德事。 

  5、关键词:牙膏“认证” 

  牙防组有无权力“认证”牙膏 

  事件:认为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物上使用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标志,而牙防组并非合法的认证机构,北京市民李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使用“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判令乐天公司和全国牙防组停止虚假宣传,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消除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物上的认证标志。 

  点评:“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了命”,这场官司虽说也是“无疾而终”,法院不给立案,不过,这场官司也算给商家和有关机构敲了警钟:消费者,可不是想怎么糊弄就怎么糊弄的傻瓜。 

  6、关键词:住宿费 

  住17个小时,收一天半住宿费 

  事件:从头天晚上10时住到第二天下午3点,17个小时,竟然被收了一天半的住宿费。广东游客投诉海口一家大酒店,直指住宿业不合理行规。 

  点评:旅馆行业惯例是:早上6点前入住者,到当天中午即算一整天,如果延迟到下午6点以前退房,则要另收半天房费。按照这样的惯例,旅馆17小时收一天半房费,似乎没有问题。 

  然而,住17个小时,收36小时的房费,怎么说都荒唐。全国有多少家宾馆?一年得多收多少钱? 

  这不合理惯例,早该废了。 

  7、关键词:高速路 

  高速公路不高速 

  事件:律师庞标将华北高速告上法庭,称由于华北高速道路拥堵,40多分钟就应到目的地的庞标,却用了近2个小时,并仍被按照正常标准收取了通行费。庞律师请求法院判华北高速向他返还当日所收车辆通行费的一半。 

  点评:交了高速费,车行却比蜗牛慢,搁谁都窝火。可是,有理的官司,注定打不赢,让人就更窝火。 

  这样的结果,每每让人心里嘀咕:莫非我们不该较真? 

  8、关键词:35岁以下 

  过了35岁,就没有了当公务员的机会 

  事件:36岁的四川大学在读法律硕士杨世建由于年龄原因没通过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他以人事部侵犯平等权和劳动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事部,要求确认人事部违法。 

  点评:“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35岁的门槛让我们明白,古人“不拘一格”的理想,还远没有实现。 

  四、反腐篇----腐败众生相 

  1、最“慈悲”的腐败??余斌 

  入选者: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 

  入选理由:余斌开创了“用受贿款扶贫济困”的先河。检察机关指控余斌自2001年4月至2003年上半年,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临湘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5万元,而余斌声称,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这些不应被认定为受贿数额。2004年12月23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余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余斌受贿所得9.5万元及10万元违法所得将依法予以追缴。2005年7月26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最“合理”的腐败----朱福忠 

  入选者: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 

  入选理由:据检察机关查实,朱以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相要挟,大肆索要钱财1553.9余万元,贪污公款57万元,挪用公款25.05万元用于个人还贷。据朱自己辩称,在收受成都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某的36万元钱时,那是田给他的“冰释前嫌”款。田曾花钱雇了3个杀手四处追杀他。为了缓和关系,怕田某再找人追杀自己,他才“被迫”收了钱。“不收钱就要被追杀”,收钱是为了有效地保全自己。这样的腐败理由多么合理,多么充分,多么冠冕堂皇。 

  3、最“遵命”的腐败----杨国友 

  入选者:四川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 

  入选理由:杨国友可能会自己觉得很冤枉,因为他的第一次受贿是因为“听从了领导的话”。检察机关指控,杨国友先后收受他人贿赂61万元,其中收受东能集团老总王德军贿赂就达51万元。杨国友却说,自己主观上不想受贿,是在县委书记田玉飞等人的鼓励和压力下才违心收了钱。第一次接受王德军的贿赂时,杨国友将情况汇报给了田玉飞。田玉飞说,既然已经送了就收下吧。“县委书记‘封嘴’后,我又不敢得罪县委书记,为了保住‘乌纱帽’,不得不收王德军送的钱!”好一个服从领导的干部啊。 

  4、最“诚信”的腐败----陈兆丰 

  入选者: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 

  入选理由:陈兆丰在很多人眼里很讲“诚信”。据说他办事有一个“三不收”准则,即:“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因为他这“三不收”准则,他“严辞”拒绝了不少不符合条件的行贿者,结果不但得到了行贿者“讲诚信”的赞誉,而且其拒贿的“美谈”在定远县大街小巷不胫而走。据检察机关调查,陈兆丰在任定远县委书记时索贿受贿334次金额近千万元。 

  5、最“慷慨”的腐败----合肥58栋违章别墅业主 

  入选者:合肥58栋违章别墅业主 

  入选理由:合肥市7月4日起展开了一场集中拆除违章建筑的“大战”,截至10月20日,全市已拆除违建952万平方米。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出现58栋违章建设的两层别墅无人认领,最后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合肥市政府在拆建问题上动了真格,此前已有一名规划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因顶风施工而免职,一名官员因一栋违章别墅露出数额巨大的受贿尾巴,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8栋别墅无人认领,无疑是这些人宁丢别墅,不能丢掉乌纱。这次腐败算是最慷慨了。 

  6、最“轻松”的腐败----王小石 

  入选者: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原助理调研员王小石 

  入选理由:王小石在中国证监会的职位并不高,他所在部门的职责就是审核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发行证券的申请,安排发审委员会会议,并将需要审核的材料送到发审委委员手中。就是这样一个看似不大可能“出事”的位置,让王小石“狠赚”了一把。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小石与他人涉嫌向谋求上市的企业出售保密的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名单,而且是专门出售非常机密的负责审核那家企业的7名委员名单(证监会发审委共30人),便于上市企业“公关”。光是这7个委员的名单,王小石就“卖”了140万元,一个名单就折合20万元。这恐怕能算是最“轻而易举”的腐败了。今年12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小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 

  7、最“大胆”的腐败----桑植县五道水镇政府 

  入选者:湖南省桑植县五道水镇政府 

  入选理由:12名湖南桑植县矿工在山西省盂县南娄镇大贤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遇难。按照山西省政府2004年出台的遇难矿工死亡补偿最低标准,煤矿补偿给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20万元。桑植县五道水镇政府出面为矿工家属协调善后处理,统一领回了这笔补偿金。当家属们向镇政府索要这笔补偿金时,却被强行扣留总计20余万元。群众气愤地说,“他们连死人的财也要发!”如此腐败,真够胆大的。 

  五、热词篇----法律融入生活 

  1、个税改革 

  入选理由:个税改革的“敏感”意义在于其本身是一种普适型广源型的税种,因此将个税起征点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的事。在当前经济社会的大背景下,在构建和谐社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均衡贫富差距的价值期待里,每个公民都希望从个税的影子里看到权利与义务、理性与人文的公正博弈。虽然财富公平的实现远不是个税调整所能承担的,但我们仍不妨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个税法修正案,至少是实现财富公平的一个良好起点。 

  2、冤错案 

  入选理由:“涉嫌”故意杀人、蒙冤11年的湖北省京山县农民佘祥林,4月13日被法院当庭宣判无罪;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的河南农民胥敬祥,在服刑期满前15天被检察院不起诉,走出了关押他的监狱……社会各界对纠正和防止冤错案表现出高度关注并采取积极行动,不仅促进了司法机关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问责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还促进了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的启动,从解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律师辩护难等问题入手,从而最终防止冤错案再度发生。 

  3、官煤勾结 

  入选理由:陕西铜川、辽宁孙家湾、新疆阜康、山西朔州、黑龙江七台河……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血泪不尽,人神共愤。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几乎每一次死亡事故的背后都可以找到官员违法乱纪的影子,“官煤勾结”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症结。不动“官煤勾结”的根子,就不可能治理矿难。中央纪委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严厉追查事故背后的腐败犯罪,全国上下发起了对官煤勾结的战斗。 

  4、司法改革 

  入选理由:司法改革步伐加快、力度加大、亮点频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制定《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试行)》……司法改革在努力构建一个与公众息息相关、公正而富有效率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保障全社会更加稳定、和谐。 

  5、阳光财富 

  入选理由:以《检察日报》联合新浪网、正义网强势推出《中国呼唤阳光财富》特别报道、《南方周末》鼎力打造“2005中国内地人物创富榜”评选活动等为标志,锻造中国人的财富观成为2005年媒体关注的热点,“阳光财富”成为鼓励个人、企业、行业、社会创造财富、支配财富的响亮口号,这意味着凭自己的劳动、才智、能力,依法获得财富,并且健康、理性地使用财富,承担对社会更大的责任,将是整个社会的主流。 

  6、问题高管 

  入选理由:问题高管纷纷落马,涉案密度之高、案情之重实属罕见:一是利用手中的职权收受贿赂,如南宁百货、广州药业的高管;二是巧立名目通过各种手段大肆掏空上市公司,如东方创业、浙江东方、开开实业、三毛派神、达尔曼的高管;三是进行经济诈骗,如利嘉股份、山东巨力的高管。专家指出,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司法手段滞后、高管违规成本太低,是造成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高管频出的主要原因。 

  7、反洗钱 

  入选理由:我国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反洗钱形势严峻。重要的全球性反洗钱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1月份邀请我国成为观察员。由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2月首次参加在巴黎召开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全会。8月中国首次发布《反洗钱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17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反洗钱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加紧工作,对该法起草所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和细致的研究论证,《反洗钱法》渐行渐近。 

  8、短信诈骗 

  入选理由:以“十?一”黄金周银行卡短信诈骗大面积爆发为标志,短信诈骗引发的社会关注度达到一个顶峰。不法分子大肆发送中奖、办证、出售走私轿车、假票据、假钞、窃听器、药品等手机短信息,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很多人上当受骗,损失金额巨大。手机(卡)实名制因此呼之欲出,以使得犯罪分子难以脱身,从而从根本上遏制短信诈骗的泛滥。 

  9、环保 

  入选理由:1月,国家环保总局以“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名义叫停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元的在建项目。3月,圆明园东部湖底铺设防渗膜引发广泛持久争论,国家环保总局7月公布的环评报告书称,防渗工程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缺乏全面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造成水生生态系统严重破坏。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致使松花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12月引咎辞职。无论是我国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圆明园防渗工程牵动民心、还是官员因环保问题问责,都凸显出中国政府从源头遏制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10、禽流感 

  入选理由:我国已成为第五个确认有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的国家,在防控禽流感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建立公开透明的疫情通报制度,由农业部和卫生部分别就禽类流感疫情和人流感疫情向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加快人类与病毒赛跑的速度,我国自行研制的禽流感灭活疫苗可以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扩散,人用禽流感疫苗开始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采取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家禽免疫和疫区扑杀补偿政策落实到养殖户手中,保障补偿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重视依法防控的制度建设,11月18日国务院公布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为依法迅速控制、扑灭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六、网络篇----难理清的是是非非 

  1、网络泛黄 

  5月11日,有"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之称的"九九情色论坛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广州市公安局抓获了"至尊龙坛"、"逍遥山庄淫秽色情论坛"两个境外涉黄网站的嫌疑人,其中"逍遥山庄"注册会员约10万人,网站版主遍布全国18个省市,每日新增注册会员3000余人。11月,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山西省公安厅成功摧毁了有"华人第一成人社区"之称"情色六月天""天上人间""情色海岸线""华人伊甸园"4个淫秽色情网站,这4个网站注册会员达26万,毒害了国内的大量青少年…… 

  9月28日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专项行动。 

  2、明星隐私未受保护 

  2005年6月2日,一份记录了近600个明星电话的电话录在某网络论坛上被披露;又有好事者将徐静蕾、章子怡、崔永元、敬一丹、陈佩斯、那英、田震等20多位明星的身份证照片登在了某网站的“热帖吧”,主题名为“内地明星身份证照片大全”;12月,某网站公开“明星出场费报价”、“代言报价”、“户外演出报价”等数据。打开网页,一片整齐排列的明星小照片历历在目,其下方都详细标注着明星们的各种活动报价。名单上,囊括了几乎所有娱乐圈的当红明星,涉及明星近千人。明星隐私就能随意曝光?网络侵犯隐私权可以不受追究?隐私保护问题让国人三思。 

  3、向网瘾宣战 

  2004年12月27日,天津13岁少年张潇艺因沉迷《魔兽争霸3》不能自拔,在24层高的楼顶上一跃而下,去追寻网络游戏中那些虚幻的英雄朋友。2005年11月17日,某报网瘾防治研究所主任、网络沉溺公共救助网创办人张春良与中国公益诉讼网发起人李刚,代张潇艺的父母向天津市二中院递交了诉讼起诉书,提起对游戏《魔兽争霸3》开发商暴雪公司的诉讼。 

  4、网络混战搜索狼烟 

  从年初8848状告百度用网络黑客手段恶意攻击8848网站一案开始,接着8848又被百度、中搜、搜狐以8848搜索助手侵权为由告上法庭。2005年,这些搜索网站在法庭上展开了连环混战,据有关媒体分析,搜索网站之间的混战意在分食中文搜索引擎市场数十亿元的“蛋糕”。见证中国搜索行业发展的赛迪网将2005年称为“搜索狼烟2005”。 

  5、音乐下载是否侵权 

  2005年6月20日,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百度侵权,并称百度在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53首歌曲的下载服务,而拥有录音制作者权的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曲目。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共计56万余元。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上海步升起诉百度录音制作者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方百度败诉。这是我国乃至世界的首例因为互联网搜索引擎而产生的音乐传播侵权诉讼。今年9月,百度又再次陷入MP3侵权纠纷。环球、华纳、滚石、索尼-百代、正东、新艺宝和金牌娱乐等香港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公司未经允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对涉案的137首歌曲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为此向百度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67万元。由此引出的MP3版权问题终于如火山般爆发了。 

  七、学界篇----知识圈里的“法律人”与“法律事” 

  1、400学者签名呼吁“维护学术尊严” 

  5月30日,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一审判决:天津市语言学会因举报并公开批评天津市外国语学院教师沈履伟涉嫌剽窃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此判决引发了由400多名学者签名批评法院判决、呼吁“维护学术尊严”的活动。被告提出上诉后,天津市二中院8月16日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有趣的是,12月15日,天津市二中院就河南大学教授周宝珠诉沈履伟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沈履伟的行为构成剽窃。 

  2、儒学研究者涉嫌“走私人口”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教授、中国哲学研究室主任郑家栋涉嫌利用访问美国的机会,先后将6个“妻子”带往美国滞留不归。6月10日,郑家栋被警方刑事拘留。由于郑家栋的学术专长为儒家哲学与儒家思想史,故此事引发了一场关于做学问与做人的关系的争论。 

  3、人大法学教授集体“跳槽”北师大 

  8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赵秉志率人大法学院4名业务骨干,“跳槽”北师大,由此引发了人们对高校法学教育体制和人才流动的思考。 

  4、周国平一年两度被诉侵权 

  因为使用“垃圾、伪书”等字眼批评盗用自己名字出版的《纯粹的智慧》一书,周国平被该书部分内容的实际作者李保华告上法庭。12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名誉侵权案。一周之后,周国平再因名誉权纠纷被另一原告曹天予推上了北京市二中院的法庭,曹称周在《岁月与性情》一书中使用化名丑化了自己。 

  5、法学院副院长被指剽窃论文 

  从今年3月16日起,署名张斌的网友陆续在学术批评网发表四篇文章,称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城撰写的《经济社会学》一书存在严重剽窃现象。9月15日,武大社会学系王进等7名老师在学术批评网发表公开信,并在武汉大学广为散发,信中称“经过我们的核查,张斌的举报材料所列问题属实”。而周长城则认为,“这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批评,张斌的举报材料所列问题大部分都不存在。” 11月3日,武大社会科学部召集社会学系全体教师和研究生宣布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此事的调查结果,认为《经济社会学》只存在注释不规范的问题。参与复查《经济社会学》一书的7名社会学系老师当场表示抗议,并表示将继续追究。 

  6、贺卫方停招研究生 

  6月23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学术批评网上公开提交了一份《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正式对外宣布他将自2006年起,不再招收法律史专业研究生。此后,人们对贺卫方该不该以及能不能停招研究生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7、教授接受采访要收费 

  5月底,外交学院的部分教授宣布,从今以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要收取采访费,否则拒绝接受采访,采访费的价格至少每小时200元。收费理由是,接受采访要花费很大精力,而且常常要涉及自己的研究成果。这种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引起人们的广泛争议。 

  8、学术真伪之争升级为人身攻击 

  10月12日,著名学者方舟子主持的“新语丝”网站发表署名“严晋”的举报投稿《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质疑农民问题学者于建嵘的身份及道德操守等问题,于建嵘给该网站发去了答复文章,对其质疑逐一回应。如果事情一直如此演变下去,那就只不过是一场普通的学术真伪之辩而已。但从此,两位著名学者开始你来我往,在各种檄文中出现了“杂种”、“地痞流氓”等字眼。最终使正常的学术之争升级为人身攻击。随后,方舟子评价《南方周末》在报道二人之间的争论时未能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认为“《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