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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钢铁新政策

编辑: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05-4-24 阅读:552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日前从财政部有关人士处获悉,国家拟从5月1日起将钢材出口退税从目前的13%降为11%,相关方案刚上报至国务院。这将是继钢坯出口退税4月1日起取消后又一重大“钢铁新政”。 

  业内人士指出,税收政策是国家控制高耗能资源投资和出口的重要举措,降低直到取消钢材出口退税将是政策所趋。此项政策出台后,可能导致钢材出口减少,以缓解国内钢材价格高启之势。 

  钢材是已被取消出口退税的钢坯的后续产品,主要包括建筑用长材和板材。目前,出口钢材的主要是国内贸易商和钢厂。在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之前,国内钢材出口后出口商可享受13%的退税优惠,从2004年1月1日起,这13%的退税中有25%由地方政府替中央财政分担。随着出口量不断激增,新的出口退税政策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很大压力,部分地方政府支持企业出口的积极性明显减弱。一些出口多的地方,政府甚至已通过一些不成文的规定限制当地外贸公司收购其他地区生产的产品。 

  从中国整个市场来看,钢材的过多出口并不是好事,尤其在造船、家电、汽车用板材在国内还处于供不应求、需要依靠进口来弥补缺口的情况下,部分企业不断扩大出口量,主要是为了赚取国内外同类产品价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市场调研部副主任董志洪表示,我国铁矿石资源短缺,国家并不鼓励钢厂为出口创汇而盲目扩产。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透露,最近召开的钢铁业经济工作会议认为,在钢材出口上要加强制约,过度出口很可能引起别国对我国钢材产品的反倾销。 

  财政部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说,目前国家正在研究降低甚至取消其他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以缓解国内资源紧张状态,并保护环境。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家已先后取消了铜、铝和镍等资源类产品的出口退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又取消了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8%的出口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