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规查询

Legal inquiry

证监会基本明确股权分置原则

编辑: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05-4-24 阅读:491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证监会正在一点一点地建造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的大厦,日前传出最新消息是,解决股权分置的原则基本明确,可能很快就能定案。 

  一位接近证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第一批试点公司将采用对流通股股东扩股的方案,非流通股保持不变,从而实现全流通。据悉,缩股的方案已经无法实现,今后也不会在实践中采用。 

  解决股权分置方案的总体原则还包括今后新股首发将实施全流通。 

  从4月12日证监会发言人讲话,到第二天的国务院例行会议再次提及股市,再到传出发审委4月会议只有再融资没有IPO,证监会步步为营、稳步推进的思路确实对市场是有利的。 

  北京的一位股市观察家说,代表管理层积极态度的莫过于证监会目前正在修改的新股首发条例和国资委正在修改的国资监管条例。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份将审议的《公司法》修正案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加了公司可以回购股票的规定,这也是为配合解决股权分置方案而进行的修改。 

  这位人士还表示,发审委短期停止IPO项目,可以理解为正在为将来的新股首发全流通进行前期准备。